公司经营之印章管理风险点发表时间:2024-11-05 10:53 印章管理 印章是一个组织或个人进行社会经济活动的诚信凭证与法律依据;是行使法定权利、承担法定责任以及履行法定义务的证据;是用于确认并表明经营管理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工具,同时也是对内实施管理的重要手段。为适应业务发展的不同需要,根据印章的不同用途及管理需要,实行不同的印章管理制度和方法,有的实行双人管理,有的实行专人管理。 由于印章涉及范围广,管理难度大,存在的问题及潜在风险也较多,印章管理不到位直接影响单位业务和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,给组织带来麻烦和损失,甚至会导致案件等难以预计的风险。 01 ![]() 印章管理制度、流程确实或存在缺陷 一些组织单位未制定印章管理制度、流程,或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,导致在印章管理过程中无据可依,或执行存在缺陷的制度,形成管理漏洞等风险。如未制定具体的印章用印流程,明确保管人、监印人、有权签字人名单及审批流程等,也未建立岗位责任制,明确印章相关人员的职责等。 02 ![]() 印章管理岗位设置不规范 重要印章未实行双人管理,印章管理岗位职责描述不清晰,未设置监印岗位,业务印章未指定专人保管等,导致责任不清、流程失控,存在潜在的道德风险。 03 ![]() 不相容岗位未分离,出现混岗、兼岗 不相容岗位未有效分离,主要是章证未分管,印章有权签字人与监印人、用印人和监印人为同一人,易导致一个人可以办理全部业务的现象,不符合内部控制原则,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。如合同专用章、个人名章、业务专用章、部门公章均由经理一人保管和使用,岗位制约严重失效。 04 ![]() 印章使用不合规 (一)用印流程不合规 印章使用无审批记录,先用印后审批,非标准格式文本未经法律部门审查即用印对外出具,使用公章无监印人监印等情况,未严格遵循用印审批流程进行用印,可能导致用印控制流程失控,形成潜在道德风险。 (二)违规预先加盖用印 用印人员为了减少麻烦,违背了“严禁在空白介绍信、保函、合同、重要支款凭证、公文用纸等上加盖印章”的规定,在空白协议、合同、重要支款凭证以及业务回单上预先加盖公章、合同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等,导致合同、协议等重要法律文件的内容、条款失去控制,形成潜在的法律风险。 (三)对外签署的法律性文件使用部门印章 在应使用公章的法律性文件上加盖部门印章,可能诱发道德风险和法律风险。 (四)混用滥用相关业务印章 业务印章未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,混用合同专用章、部门公章和业务专用章等。使用的印章不正确,内部管理不规范,可能陷入法律诉讼,或引发道德风险。 (五)经办人员之间混用、共用业务专用章 违背专用印章“谁保管,谁使用,谁负责”的原则,混用、共用业务专用章。经办人员一旦发生差错和事故,难以界定其责任,还可能给不法作案人员留下可乘之机。 (六)用印登记记录不准确、不及时、不完整 用印登记中存在漏登记、错登记、未分类登记、未及时登记、要素记录不完整、不规范,用印审批单编号不连续,印章使用记录与实际不符等情况,不利于对印章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,影响事后核查追溯。 (七)作废印章继续使用,未及时收缴销毁 机构变更撤销合并,已撤销的部门印章应停止使用。但实际中未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规定,废止印章继续使用,存在可能被内部人员利用进行非正常交易、内外勾结进行诈骗或其他非法活动等潜在风险。 05 ![]() 印章保管场所或保管设置不合规 未将印章保管在保险柜或带有密码锁的铁皮柜中;存放印章的保险柜未纳入监控范围;印章保管人员临时离岗未将印章上锁保管。将印章置于不安全的场所保管,或保管场所无监控覆盖;未做到随用、随取、随时入柜上锁,使用时不脱离保管人员视线,存在安全隐患,易造成印章丢失、被盗、或被盗用等风险。 06 ![]() 印章交接手续不全,保管、登记不完整 印章交接未履行交接手续,在无监交人的情况下进行交接,印章保管、交接登记内容不完整、不齐全,未能清楚记录交接过程,不能明确印章保管责任,可能导致交接不规范等风险。 07 ![]() 印章保管使用登记不全、人员长期未轮岗 未建立印章使用台账登记制度,印章管理的各类登记簿、表、单不全或丢失,容易导致案件的发生。 公章保管人员长期未执行岗位轮换制度,导致存在的风险隐患长期得不到暴露,形成潜在道德风险。 08 ![]() 印章监督检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未对印章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或监督检查范围不全面、检查频率不符合规定等,影响问题的发现、整改与纠正,不利于案件防控和管理水平的提升。 |